五、终端政策平衡性差。在销售政策上向关键客户倾斜是生产厂商的一贯做法,尤其价格、促销支持这两个方面,会使经销商手中的“中小散户”在大型终端商的“压迫”下经营很困难,这些中小终端可能就会把压力转给经销商。诸如笔者曾服务过的吉林省某乳业有限公司,该公司对KA店供货价格几乎与经销商进货价格持平,而经销商的出货价格则稍低于KA店的零售价格,尤其是那些KA店搞促销时,价格更是低于经销商的出货价格。每到KA店开展“进价销售”或“无利销售”的促销时,经销商总是叫苦不迭,因为那些中小终端意见很大。
六、自行投资建设终端。生产厂商自行投资建设终端,往往采取直供,而这一终端无疑会分流产品消费人群,这也会影响到经销商的经营业绩。不过,对于这种情况只要在价格、促销方面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,经销商们可以接受这个现实。
七、终端开发自有品牌。终端商开发自有品牌,除了一些品类可以自主加工,但有有些产品要向生产厂商贴牌。在这种情况下,同样会对经销商经营的产品构成冲击,因为同一品类商品难免会出现销售上的“冲突”。
八、终端重心发生转移。我们知道,有些企业产品在招商时,采取分渠道招商,有的渠道是核心渠道,有些渠道是辅助渠道,核心渠道与辅助渠道,生产厂商的投入的精力、资源肯定是不同的。终端类型是多元化的,当某一类型终端营销不利时,就有可能把重心向其他类型终端转移,这必然会导致某些经销商“失宠”。
吉林省某公司曾推出一种屋顶包包装乳饮料,价格很高,每盒500毫升要卖到10员左右,在商场超市上架后根本不走货。但后来调整了渠道,走餐饮渠道,出厂价就在10元以上,零售价近20元,但在餐饮店依旧销售很好。 保护并调动经销商的积极性 当然,生产厂商掌控终端并不意味着要保护并调动所有经销商的积极性,因为掌控终端有时表现为渠道变革,而这种变革可能是渠道“裁员”或者“抓大放小”。不过,对于生产厂商有价值的经销商,要想保护并调动经销商积极性,这就要求生产厂商能够正确平衡自己与经销商利益,尤其是平衡生产厂商的战略目标与经销商的眼前利益,因为经销商很难高瞻远瞩地像生产厂商看得那样远。
不同行业、不同企业掌控终端的背景与环境不同,保护并调动经销商积极性的做点也各不相同,因此在这里提出几个方向性的建议点供读者参考:
一、通过沟通达成战略化协同。生产厂商应积极与经销商沟通,实现战略对接,让经销商对生产厂商的掌控终端的渠道战略充分了解、理解,避免经销商产生误解,这是安定军心的关键一步。
二、对经销商实施“渠道新政”。当生产厂商在掌控终端方面行动之时,必然伴随着组织资源、市场政策等方面的调整,这时经销商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又是一种“新环境”。在“新环境”下,如何让经销商痛快地配合生产厂商实现渠道变革?很明显,仅有理解是不够的,要对经销商为配合变革所付出的“物质代价”给个说法,当然这种说法可以从产品、价格、政策等方面着手解决。
三、帮助经销商实现业务转型。掌控终端往往是通过为终端提供更为完善的产品及服务来实现的,这种情况下,不仅仅生产厂商可能面临着业务转型,经销商也可能面临着业务转型。因此生产厂商要达到预期目标,必须使经销商的业务素质、业务能力、业务模式符合渠道战略。
四、赋予经销商新角色及商机。对于生产厂商而言,经销商的可能是以下角色的复合:终端拓展者、终端管理者、财务结算者、商品配送者,也可能是单纯的商品配送者。或者对于某些渠道经销商拥有一个复合身份,但对于另外一些则是单纯的商品配送者身份,并且给予新的利润点。北京统一石化为了补偿那部分换油中心拿走的市场分额,统一石化建议让经销商给换油中心做配送,从中提取固定的利润点,以补偿那部分换油中心拿走的市场分额。